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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提出“设立学校社会工作岗位”

2021年06月09日 健心新闻 国务院发文提出“设立学校社会工作岗位”已关闭评论 阅读 792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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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学青社工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其中,有6处提及社会工作。

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部分,《意见》要求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在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拓展集养、治、教、康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探索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服务”。

在“加强学校保护工作”部分,《意见》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健全学校保护制度,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在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在“加大社会保护力度”部分,《意见》要求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在“落实司法保护职责”部分,《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在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方面,《意见》提出“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关保护工作”。

在“保障措施”部分,加大工作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充实工作力量方面,《意见》还提出“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