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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现状与短板问题

2020年03月20日 心质培养 国内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现状与短板问题已关闭评论 阅读 1,437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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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等特征,容易对个体和群体的心理行为造成应激反应,如果缺少社会心理援助,将会导致一些个体出现严重应激障碍或创伤后应激障碍。因此,从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指导性文件。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由于病毒传染性较强,导致很多患者、密切接触者、家属等出现严重焦虑和恐惧情绪,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深入落实科学防治要求,坚定信心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务院和卫健委也及时发出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

本文旨在系统回顾国内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现状及存在的短板问题,希望有助于及时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体系。

一、我国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现状

(一)自然灾害后的社会心理援助

中国是世界上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大型灾害频发,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给灾区群众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灾害发生后,在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及时、恰当地开展社会心理援助,可以帮助灾区群众调整心理,积极应对灾难,顺利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社会生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害社会心理援助工作,要求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灾害社会心理干预机制,全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2008年汶川地震后开展了声势浩大、持续多年的心理援助,因此2008年被称为中国心理援助元年。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及中国心理学会联合发起的“我要爱”心理援助在灾区持续了5年之久,志愿者参与人数近千人。在灾区建立了心理援助热线和持续三年多的工作站和心理服务中心,培养了灾区大量心理老师和志愿者。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为救灾官兵举办心理援助讲座

2018年5月8日,“心理援助2018国际研讨会暨汶川地震灾后心理援助十周年纪念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我国第一份灾后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的工作标准,并提出相关行动纲领,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心理援助工作。

(二)社会安全事件后的社会心理援助

除了自然灾害,近年来还发生了一些社会安全事件,如新疆乌鲁木齐发生的打砸事件、昆明发生的暴恐袭击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同样会造成民众心理恐慌,也需开展相应的心理危机干预和社会心理援助。

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中科院心理所应云南省心理学会邀请,先后派出5名经验丰富的心理援助专家前往昆明,开展“3.01”昆明暴恐事件后的心理援助工作,针对参与一线处置的公安、武警等工作人员进行危机干预的现场督导及培训。

(三)特别重大事故后的社会心理援助

最近几年突发的特别重大事故后也都开展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如2013年青岛黄岛爆炸、2015年天津滨海爆炸等特大安全事故,开展了持续一年左右的心理援助。

重大事故后的心理援助范围相对比较小,持续时间短,主要处理伤亡家属及幸存者的心理危机,对社会影响比较小。一般来讲,重大事故发生后,当地心理援助队伍可以应对,不需要其他地区的心理援助队伍参加救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心理援助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民众容易产生恐慌情绪,需要及时开展社会心理援助。2003年非典期间,广大精神卫生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疏导大众的焦虑恐慌情绪。在小汤山医院也开展了针对患者和一线医护人员的心理援助。但是由于当时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刚刚开始,针对大众的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相对比较少。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波及范围广,影响人群多,导致全国大量企业停工停产,特别是旅游、酒店、餐饮、娱乐、交通、出租等行业影响巨大。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全国心理学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了各条战线的心理援助,根据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统计,截至2月中旬全国开通了448家心理援助热线,7个互联网平台,11条针对医护人员的心理援助热线。

二、国内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

存在的主要短板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心理援助能力的不断提升,社会心理援助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18年5月,全国共培养心理咨询师137.2万人,还培养了大量心理治疗师、社工师,为开展社会心理援助提供了人才队伍的储备。

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特别是智能手机移动终端应用,心理援助的内容已经可以快速到达每个人的微信、公众号、视频网站、APP,有效提升了心理援助的实效。

虽然我国开展社会心理援助的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应急响应越来越快,管理越来越有秩序,队伍越来越有规模,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问题:

(一)缺少一个有效的组织体系

在汶川地震的时候,各地心理援助队伍基本上是各自为战,没有形成一个高效的组织体系。但在本次抗击新型肺炎疫情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于2020127日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原则的通知》明确要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2月2日下发《关于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27日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的通知》,指导各地有序开展疫情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各地积极响应,纷纷建立了心理援助热线,但是没有形成一套高效的心理援助组织管理体系,行业协会发起的心理援助行动并不能及时纳入属地指挥部管理,无法协调指挥,资源无法调配,效率和质量难以保证。因此,亟需建立一个平战结合的高效的危机发生前后都能运行的社会心理援助组织体系。

(二)缺少一套分级响应的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目前不同级别响应的应急预案中均没有一套分级响应的心理援助机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到,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等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即提到个体层面的心理危机干预,并没有提及群体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都未明确涉及心理相关的内容。

由于没有在分级响应预案中包含心理援助的分级响应,目前的心理援助基本都是各个行业协会发起,战时才纳入政府各级防疫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因此,应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条例及相关应急预案,增加分级响应的危机干预及社会心理援助内容。

(三)缺少一个分级响应的平台

无论是汶川地震,还是这次抗击疫情,虽然国内心理学界和社工界行业协会及学会及时响应中央和国务院号召发起了心理援助行动倡议书,快速组织专家和招募志愿者发起了心理援助行动,各地也开通了心理援助热线。

然而,500多条热线并没有统一的专家委员会指导,热线质量难免良莠不齐,各行其是,有些三四线城市的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并没有经过培训,也缺乏督导。由于缺乏全国一盘棋的统筹规划,导致资源浪费,在响应的速度与效率上深受影响。

因此,亟需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分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综合平台,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响应级别,启动不同的心理援助行动预案。

(四)缺少一支专业训练的队伍

在这次抗击新型肺炎的战疫中,由于疫情特殊,病毒具有较强传染性,除了少数精神科医生进入方舱医院进行现场干预,绝大多数心理援助都是通过热线和APP平台进行的。从“微心战疫”招募的近3000多名志愿者来看,只有三分之一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很少有心理援助经验,很少接受过危机干预培训。

如果不组建一支训练有素、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援助志愿者团队,下次大的灾害发生后,还会重复汶川地震及这次抗击疫情的“战时一哄而上,战后一哄而散”的一盘散沙的现象,既不能保证心理援助效果,又不能维护心理援助的社会形象,还容易让求助对象对心理援助产生反感和抵触情绪。

因此,亟需建立一支平战结合的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救援志愿者团队,平时开展演练比武、培训、考核,战时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集结,及时出动,在各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

(五)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预案

2012年6月25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社会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明确灾害社会心理援助的职责分工、具体流程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终止条件等,规范灾害社会心理援助的行为。

2013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要求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这些文件虽然都有明文要求,但至今尚未落实到位,每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国务院联合指挥部或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紧急出台临时性指导文件。

(六)缺少一套部门协同的制度

由于突发事件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遭受严重冲击,常规协调应对办法往往失效,所以需要建立联合指挥部,协调指挥各个相关部门。而社会心理干预及心理援助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把心理援助统一纳入到突发事件联合指挥部的下属机构,在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

这次抗击新型肺炎的战疫,已经体现出这一指挥协同机制,国务院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于2020127日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原则的通知》明确要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

其实,按照201811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地区应建立健全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果各地能够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各地就可以依托这一体系开展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

(七)缺少一套效果评估的体系

在汶川地震时,曾经出现过“防火防盗防心理干预”现象,说明如果心理干预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援助,如同医学援助,如果不专业可能会给求助者带来二次创伤。

因此,心理援助的效果评估很重要,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组织管理,缺乏一套系统的效果评估工具,因此,每次心理援助结束后,大多项目只有援助的人次,数量,缺少质量和效果评估体系。

因为大多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理论、方法、技术都是来自西方,未必都能适合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语境,如果不能做好效果评估,就妨碍了筛选和创新有效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心理干预方法, 就会导致心理援助的时候乱象纷呈。因此,亟需建立一套对心理援助预案进行效果评估的体系。

(八)缺少一套培训认证的标准

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包含心理急救、危机干预、压力管理、心理创伤治疗、复原力重建等一系列专业方法和技术,志愿者需要经过专门培训。但是,目前每次突发事件后,招募志愿者,大多数缺乏专业培训,虽然有咨询或治疗经验,但是没有心理援助经验。

因此,很容易导致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化或心理治疗化,起不到真正危机干预的作用。应该组织培训注册认证一支覆盖全国的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专业化心理援助志愿团队,而不是临时招募,匆忙培训,紧急上阵。因此,需要根据国际标准、结合国情制订一套突发事件危机干预的培训课程、考核标准、注册认证体系。

结  论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对个体心理健康及群体稳定的的影响,突发事件后的社会心理援助已经成为危机应对的重要环节。我国在汶川地震后突发事件后的社会心理援助相关法律条例和机制越来越完善,特别是从十九大以后,不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平安中国和健康中国提供了重要保证,也为突发事件后心理援助提供了人员及机制保障。

但是,社会心理援助体系仍然存在着诸多短板问题,特别是存在缺少有效的组织体系、分级响应的机制、分级响应的平台、专业训练的队伍、部门协同的制度、行之有效的预案、效果评估的体系、培训认证的标准等八个短板。因此,未来需要在突发事件后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条例和制定预案方面进一步增加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后的社会心理援助相关内容。

(文章来源:地震三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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