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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精神病患者

2014年02月21日 心理保健 正确看待精神病患者已关闭评论 阅读 777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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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家庭医生在线10月10日 讯息】2013年10月10日是第17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主题是“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精神病人的权益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首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出台至今已经施行5月有余了,到底《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情况如何呢?对医院和精神病患者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为此,家庭医生在线编辑采访了广州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心理科主任的潘集阳教授。

《精神卫生法》尚处于磨合期,精神心理科医生治疗病人更加谨慎

    今年5月,《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确立的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原则”,被认为有望终结饱受诟病的“被精神病”现象。对此,潘集阳教授表示,虽然“被精神病”现象在过去几十年可能有发生,但其实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低,个别偏远落后的地方比较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可以感觉到有明显的变化,尤其是一些收治重型精神病人比较多的专科医院,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都比以前更加谨慎了,每一个疗法都要得到患者监护人的签字确认。”

   据了解,国外在精神卫生治疗方面不仅有着成熟的服务体系和法律保障,而且实施非常到位,譬如,英国有“精神卫生法庭”,规定在精神障碍诊断方面必须有独立第三方的审核;日本对于精神疾患人群,可减免多种税项只需承担10%治疗费。“目前,我们国家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水平跟欧美国家的差距仍然较大,但《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与其说是从法律的角度去维护精神疾病病人的利益,不如说是从国家层面去广泛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任何法律的出台、实施都需要时间来慢慢磨合,不是光凭一纸法律就可以杜绝所有不良现象的发生。潘集阳教授表示,现在从事精神卫生事业的医疗人员,都在慢慢适应这个法律,而这个法律也需要跟国家的各方面措施去配备,进一步完善来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这两者都需要一定的过程。

别戴“有色眼镜”看精神疾病病人,精神疾病跟普通的内科病无差别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10年初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平均每30人中,就有一个人正经受着抑郁症的困扰。目前,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前列。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现代人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精神疾病患者、心理亚健康的人数越来越多,截至2013年9月30日,广东全省登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达到44万余人,但是人们对于精神疾病的认识却依然不足。

    潘集阳教授指出,人们对抑郁、焦虑等各种精神疾病都有羞耻感,不愿意谈,认为是一种很奇怪的病,精神疾病病人也常常被人们投以异样的眼光。“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其实精神疾病如抑郁症,跟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是一样的,任何人一生当中某个时间、某个阶段都有可能得的病。”

   潘集阳教授最后呼吁,希望人们能够把精神疾病当成是一种普通而常见的内科疾病,这个病不可怕,通过治疗可以让患病者恢复正常,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所以,我们应该用正确的眼光去看待精神病人,抛却猜忌和怀疑,舍去偏见和歧视,给精神障碍患者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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