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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

2013年04月24日 社会心理服务研究 如何加强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已关闭评论 阅读 1,596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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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 娟 苏 曦   来源:《内蒙古人大》2012年第4期

    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者、国家职能的执行者、国家形象的表现者,他们在政府行政管理和整个国家事务中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显得尤为重要。而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心理素质建设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必须切实加强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工作。

公务员应具备的心理素质

    心理学界一般认为,心理素质是人在先天遗传素质基础上,在个体与客观外界相互作用中产生、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品质,主要表现在人的智力、能力的水平、情绪的稳定性、意志的坚韧性、反应是否适度、个性是否健全、心理是否健康等方面。从诸多省市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及有关公开出版的著作中,一般把国家公务员的心理素质限定在“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气质、性格);情感与意志;心理健康水平”三个方面。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公务员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迎接新世纪的基本条件。心理素质作为公务员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基础素质。良好而稳定的心理素质是公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社会实践中有效发挥作用的保证。良好的心理素质,还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对复杂环境的应变能力,可以使公务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条件下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正视挫折和困难并以健康乐观的心态,以坚定的信心,战胜困难。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提出一名公务员必须具备的9种通用能力,其中对心理调适能力定义为“事业心强,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自信心强,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公务员应具备八个方面的职业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适应性;高度的责任感;较高的心理稳定性;较强的创新能力;利他性;较强的自信心;对事业的承诺;较强的自我效能感。

    加强公务员的心理素质建设

    公务员职业心理素质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不断的历练与反思,需要不断的学习与创新。历练能让人经得起各种考验,在非常时刻明辨是非,做出正确的抉择;反思可以提醒自己自重、自省,厚德养身,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学习可以使人明智,使人思维缜密,使人思想深刻,能够将执政能力与政策水平协调一致;创新是新世纪、新形势对公务员提出的新要求,也是胜任本职工作的条件之一。

    应用心理素质测验。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应用心理素质测验有利于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有利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精化、深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录用中的不当和误差。同时,也可以适时地在现职公务员中进行心理测验,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对出现心理偏差或障碍的公务员及时进行心理调适活动。这样既可以保证其身心健康,又能直接使其适应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而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进行心理素质测验有利于弥补现行公务员测验中的重视知识和行为多,重视内在心理素质少的不足。通过心理测验将一些人格不健康、以自我为中心者拒之于国家公务员门外,把住国家公务员“入口”素质关。通过心理测验能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心理学理论认为,人与人的本质差别不是在仪表或言行方面的不同,而在于心理素质的各异。公务员的不同工作岗位与专业性任务,对任职者的心理素质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外交或公关性工作,任职者要求具有较高的智商、外向性性格、多血质等心理特征者才可胜任;而选择财务人员,则要求选择具有粘液气质、性格较为内向、沉着、稳重,遵守制度的人从事这项工作更为合适。这就要通过心理测评,准确地考核出每个应试者的心理特征。从而使人的心理素质特点与工作任务需要相匹配,使每个岗位的工作由具有最大成功可能性的人去从事,就会产生事半功倍的高效率。

    加强心理素质培训。从公务员的现状看,公务员在参加工作之前和在职期间的学习过程中,极少有机会接受系统的有关心理素质建设方面的教育。因而在其知识结构中缺乏心理卫生、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一旦出现心理问题便不知如何解决。同时,公务员由于心理素质方面知识的缺乏,也不知道如何在工作中有效地发挥自己的心理素质优势。一些公务员不懂得自身的心理调适,不能清楚地了解他人的心理状态,使自己与他人愉快合作,同时也不能及时排解由于工作和生活紧张造成的自身的心理障碍以及如何排解下属公务员的心理障碍。这些都可以通过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来得到很好解决。而以往的公务员培训内容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在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中,有关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方面的内容,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公务员工作实践对培训内容的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加强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必须对原有公务员培训规划做进一步的调整。对公务员的心理素质培训从体系到内容、从形式到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切实把公务员心理素质建设纳入到公务员培训体系中。

    完善公务员人格。目前,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公务员对自身心理素质修养重视不足的现象。特别是那些刚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由于缺少社会实践的锻炼,往往存在一些认知上的偏差。很多公务员缺乏自我修养的主观能动性,特别缺少自我心理素质锻炼的自觉性,这是造成公务员不能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的主观原因。公务员心理素质的提高,重要是培养公务员向上、健康的人格,使公务员有正确的认识方式、稳定的情绪特征、坚毅的意志品质。能够做到悦纳别人,悦纳环境,悦纳自己。然而,做到这一点是需要过程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其人格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更不可能保证自己永不发生诸如情绪的波动、认识的偏差等问题,关键在于公务员自身要有勇气和信心正确地评价自己,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努力完善自己。要做到正确地认知和评价自我人格特征,敢于改变自我不健康的人格因素,自觉在工作和生活实践中进行有益地自我锻炼,逐步充实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以适应工作要求。

 

        来源:《内蒙古人大》 2012年第4期                          编辑:楠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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