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心理行为正常与异常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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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常婴幼儿心理行为的发展
(一)动作发展
婴幼儿的动作包括躯体大动作和手指精细动作。刚出生的新生儿(满月后至1岁止一般称为婴儿)应具有一些简单的动作反射。婴儿应会吮吸塞入口中的奶头,转向触及嘴角的物体,握紧放在手掌上的东西。
满20天时,俯卧着的婴儿可以把头平举起来;
足月时,婴儿凭借自身的力量可移动所躺的位置;
4个月时,婴儿借助支撑可坐1分钟;
6个月时,婴儿应能独自坐;
7~8个月时,婴儿能用手和膝爬行;
9~10个月时,借助支撑可站起来;
11个月时应能独自站立;
12个月时应能由别人拉着走;
13个月时应能独立行走;
18个月时应能独自爬楼梯。
到2岁时,幼儿应能从地板上拾起一个物体而不跌倒,并能奔跑和向后走。
(二)语言发展
新生儿最初的语言是哭声。一个新生儿应能通过哭声,向成人表达其饥饿、排泄、疼痛或身体不舒服。大约从第4个月起,婴儿应开始咿呀学语,把声母和韵母联结成一串音节,并且不管其父母操的是什么语言,他们说出的似乎都可能是一种"世界通用语",即"mama、baba、dada、gaga"等。到接近第12个月时,婴儿一般可理解性地使用"妈妈"-一个含义丰富的词,同时这个词也代表了一个句子的含义。到18个月左右,婴儿应能说出双词句,如"妈妈水"、"吃果果"等。从第18个月到24个月,婴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有迅速的发展。他们将开始使用由3个词或3个以上词组成的短语或句子。这时,他们的词汇量应从约20个迅速扩大到300个以上。在2到3岁期间,幼儿应具有使用各种基本类型句子的能力。在3到6岁,幼儿语言的发展将进入关键期。在这段时期,幼儿通过游戏、学习、日常生活等活动,迅速发展其语言表达能力。他的语音迅速变得准确,而且,在没有任何人专门教授的情况下奇迹般地掌握母语的语法,并操一口地道的母语。
(三)认知能力的发展
新生儿的学习只局限在一些条件反射上,如巴宾斯基反射,即当婴儿的脚底受到轻轻拍击时,大脚趾伸展,其他脚趾呈扇形展开。到了4个月左右,婴儿应表现出越来越"聪明"的行为。他应该会对一切人,甚至对物体发出微笑;能把来自不同感官的信息结合起来,如把愉快的脸和愉快的声音联系起来,把愤怒的脸同愤怒的声音联系起来。在出生后7~12个月之间,婴儿应能认识他们以前看见过的刺激,即记忆的形成,从而能意识到在物体和人的世界之外,存在一种独立分离的现象,如物体和人会消失不见,又会重新出现。
到2岁的时候,幼儿应能以心理意象的形式来描绘出自己的体验。例如,当通向某一目标的道路受阻或改变了,幼儿就会去寻找新的路线。这是一种心理符号的控制和理解活动,它使得幼儿能以可预见的、一致的、可调节的,甚至是反射的方法来作出行动,用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的理论来解释,就是前概念思维。前概念思维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大约在2~4岁之间),通过同化与顺应的作用,幼儿直觉思维便会接着发展起来。这时,幼儿的年龄大体在4~6岁之间。
(四)社会性和情绪的发展
通过学习社会生存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社会规范,发展自己的社会性,以取得社会生活的资格。人的这种社会化过程既是儿童通过加入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系统的途径以掌握社会经验的过程,同时也是他们对社会关系系统的积极再现的过程。社会化是贯通人的一生的连续过程。
人在婴幼儿期,需要获得吸引父母注意力的社会生活方式;对同辈和成年人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这种个人需要是否获得满足的体验,包括积极的情绪情感和消极的情绪情感,如喜、怒、哀、乐等;带领、跟随同辈人,与他们合作和竞争;对成就有自豪感;从事角色扮演等活动。为此,他们应具备必需的先天生理素质,以便能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就能对说话声有反应,对人脸特别注意。到2个月左右,婴儿应开始对人发出社会性微笑,即当照料者亲近他或满足某种需求时而发出的微笑(这跟与生俱来的嘴部笑容行为是不同的)。到第4个月时应能产生认生感,即对陌生人产生恐惧。半年后,婴儿应能明显地显示出依恋环境中特定人物的迹象,其首要的依恋目标通常是照料他的母亲。婴儿对母亲的依恋到满1岁时将达到第一个高峰,这个时候母亲的出现会给婴儿带来很大的安全感。与此同时,父亲如果亲近婴儿,关注婴儿发出的信号并给予照料,婴儿对父亲的依恋感也应能牢固地建立起来。到2岁时,有违拗、违抗照看者要求和指挥别人的现象发生,其情绪表达形式应表现出多样化,并且能够学会关心和爱护其他儿童,开展社会性游戏活动,具有移情能力。在3~6岁期间,幼儿应开始形成道德情感和标准,并建立同伴关系。
二、幼儿心理健康的标志
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怎样才算健康?美国行为学家马斯洛提出了10条标准: 有充分安全感; 能保持正常的自我意识,自信,但不过分高估自己; 理想目标和生活实际一致; 适应现实环境; 保持个性和谐; 不断从生活中学习各种本领; 良好的人际关系; 合理宣泄情绪,反应适度,具有自我控制力; 服从集体意志,又充分发挥个性; 满足个人需要,但不违犯社会道德规范。
对天真烂漫的儿童来说,上述标准是很难做得十全十美,只能作为不断努力的方向。因此,在儿童心理保健中,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第一,智力发展正常。智力是人的感知觉能力、记忆力、注意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综合。正常的智力是儿童青少年正常生活学习的基本心理条件之一,是心理健康的前提之一。只有这样,儿童才具备学习各种生存和生活技能的能力。
第二,情绪反应适度。情绪愉快是儿童心理健康的核心。幼儿经常保持乐观、稳定、协调、向上的情绪表示其身心处于积极状态,有助于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的提高。
第三,行为协调,反应适度。健康的儿童,其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应和谐统一,能集中注意力,适度耐受各种压力,不断发展控制和调节自我的能力。能以灵活协调的行为对环境变化作出适度的反应。
第四,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化的基础,幼儿的心理活动得以形成和发展,有赖于与人交往的发展。心理健康的儿童一般都能与周围的人建立协调的人际关系,豁达、开朗、善于接受新事物,与同伴和睦相处。
第五,心理特点和行为与年龄相符。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其心理-行为模式均有鲜明的年龄特点,心理健康者应具有与多数同龄人相符的心理行为特征。表现为既不神经过敏,也不反应迟钝。例如,当幼儿发现自己处于陌生环境中时,会大哭大叫,妈妈一出现,很快就会平静。如果此时仍惊恐失态,不能自已,或完全相反,对陌生环境毫无反应,无动于衷,都是心理失常的表现。
幼儿的心理和行为发展具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及可塑性。应充分考虑到心理健康的相对性。即只要个体的整个心理活动特征与年龄大致相符、相对稳定、协调和充分发展,并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他就具有健康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