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全省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2014年8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4]3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我省建设“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升”、守住“四条底线”等实情,充分发挥“一部一带”区位优势,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紧密结合深化医改大局,明确了我省加快健康服务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把健康服务业打造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一是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总量的25%以上。二是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三是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四是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
《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我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二是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三是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四是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五是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六是发展全民体育健身和健康文化旅游。
《意见》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一是放开市场准入,加大健康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二是促进产业集聚,鼓励建设一批健康服务产业园区,强化园区配套建设,促进产业和人才集聚,打造具有湖南特色与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三是扶持企业发展,建设省级健康服务中心,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从业发展,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实施品牌战略。四是鼓励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湖南省重大疾病诊疗创新工程,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健康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应用,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五是健全人才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引才、引智,促进人才流动。六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全省健康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包括个人健康、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信息于一体的“一卡通”,支持数字化健康设备和信息系统建设。七是强化用地保障,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八是强化资金支持,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政府投资补助政策,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并加大支持力度,设立健康产业服务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健康服务机构市场直接融资,创新健康服务业利用外资方式。九是落实税收价格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对健康服务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公立健康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健康服务机构同价政策。十是大力引导健康消费,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健康服务领域的投入,加强健康消费市场体系建设,合理引导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消费。十一是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推动制定、修订健康服务业相关法规,健全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十二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方面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营造良好健康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