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生命之殇——校园心理危机干预

2016年04月07日 心质培养 生命之殇——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已关闭评论 阅读 1,033 次浏览 次
扫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健心学堂”,可获取大量科学实用的相关知识

 (中国全民健心网肖汉仕/陈福宗与您分享,祝您多点开心,少点烦恼!谢谢收藏
      没有人愿意谈论这样的话题,因为它无情的戳动着我们的痛点;没有人愿意去回忆曾经发生在校园的悲剧,因为它成了我们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同时也在拷问着我们的教育…;尽管有太多的不愿意,但事情终究发生了。

一、反思发生在我们身边”----教育缺位
  我们可以列举出近几年发生在我县的几个案例:如某某中学初中生喝农药、某某小学116年级男生“失恋”跳楼、某某高中学生跳楼…。
      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发生在我市的几个案例:岳阳市某某高一新生小娟(化名因患抑郁症从学校宿舍的6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年仅15岁的宝贵生命;岳阳市某某高中一优秀男生因为在早读课上玩手机被老师骂后立马跳楼;岳阳市某某中学一初三年级男生中考临近,因为家教很严,加之升学压力大,在一校外培训机构跳楼自杀…。
  更远一点我们可以列举出网络公众热议案例: 西安中学高三18岁史学天才林嘉文患抑郁症自杀; 甘肃永昌市初一13岁女孩因偷拿超市巧克力被搜身和罚站,并被随后赶来交涉的母亲责打后跳楼自杀…。
  且不说学生因“三观”扭曲在遭遇挫折时的极端应对,也不说“棍棒式”或是“蜜糖式”的家庭教育失之偏颇,单说我们失范的教育方式,也反映了当下学校教育对学生人格培养的深层失败-----司空见惯的“排名次”、“罚站”等有违师德的普遍现象,更有 “掌掴女生”、“绿领巾”等违法事件,无不对当事学生的人格和尊严甚至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
  有人说这是个案,不要无限放大。殊不知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自杀事件远比我们知道的更触目惊心,它是青少年非正常死亡的头号原因;更不要说事件牵扯到多少家庭、多少人,甚至事件背后撬动的公众情绪的渲染。
  人的生命尊严需要社会和家庭两大支持系统的维系,当学生需要用生命作为代价捍卫生命尊严时,该反思我们的教育了。从小我们教育学生要成为好学生,但标准却是考试成绩,忽视了对学生终生有益的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三生教育)。在上述事件中,如果课上或课下的活动改变了他的“三观”;如果有某项课外活动他特别喜爱;如果在他任课的教师中有个特别信赖的老师;如果学校心理咨询及时跟进;如果某位教师能敏锐地观察到他的异常行为。这些环节只要有一个到位,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事件的发生。
二、避免这些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心理干预
  多数有自杀意念的学生通过有效的心理干预是极有可能避免自杀的。因此学校和家长要了解相关的知识,采取科学的手段进行心理干预。
  学生自杀心理分析:
  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发展处在过渡和不稳定期,思想动荡、行为叛逆,情感脆弱。在遇到挫折或打击时无力应对、陷入混沌,甚至产生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对于产生了自杀意念的青少年学生来说,在采取自杀行动前通常会在情绪、认知和行为表现上有所变化,会产生一些旁人可辨识的自杀危险征兆或自杀求助信息。在认知上通常会认为他或她所面临的困境是绝境,是无法逃避的、无法忍受的、无法改变的、永无止境的。因而,他们认为,自杀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情绪上通常会有孤独感、无望感、无助感、矛盾冲突感,以及希望马上结束自己生命的痛苦感(垂头丧气,自我否定,只预期最暗淡、最悲观的后果);在行为上会以无常的方式来表现(格外友好、归还物件、向人道歉),在语言上会以失意的、灰冷的词汇来表达(预言、暗示自杀,或以自杀来威胁别人)。
  学生自杀行为的干预对策
  引导家庭科学教育与管理学生是基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无人能代替并且是不可逆的。家长在教育时要注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让孩子时刻感受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 不能只注重孩子的成绩与身体,要更多关注孩子的情感。
  发挥教师的主导教育功能是关键。 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新生入学时要建立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跟踪管理档案, 对异常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和管理;学校要经常开展生命伦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尊重、珍惜生命并善待他人。同时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学校心理咨询室要更走近学生 ,要根据学生中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系列,帮助学生认识各种危机事件的性质、了解各种事件对自己心理的影响,掌握宣泄或转移心理压力的方法,掌握调节自我心理状态的技术。特别要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做好自杀危机前干预,通过量表测试、掌握征兆、及时疏导。
  自杀危机后干预是更加重要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应针对需要接受心理干预的学生个体或人群的不同应激反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包括系统脱敏、危机事件晤谈、团体心理辅导、情绪宣泄、认知行为矫正等等。主要是帮助自杀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或人群,宣泄压抑的哀伤情绪,调整他们对人生和自我生命的看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该根据需要在教室里、走廊里、操场上、学校的公共场地等学生活动的场合里出现,随时和学生交流他们的感受和情绪。
  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