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心理干预解少年犯心结,助其重新融入
据【中新网 5 月 30 日讯息】如果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根源往往在于家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加强心理疏导,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切实改善亲子关系,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 环节。 上海市高院今日披露,2012 年,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共启动心理干预 193 人次。该副院长邹碧华说,人民 法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能仅靠简单的说教和单纯的判决,更要注重解开其心结,用润物细无声的方 式让他们认识自己、接纳别人,融入社会。
自小丧母的小建由祖母和叔父抚养长大,2011 年 12 月他在某足浴店内行窃,因仅窃得少量财物,遂放火 泄愤,点燃店内废纸等杂物,足浴店过火面积 300 平方米,财产损失人民币 141 万余元。 闵行法院少年法庭对其进行心理干预。服刑期间,法院继续跟踪帮教,少年审判法官和华师大心理学专业研究生不仅到少管所面对面进行心理疏导,还通过书信往来了解动态,与小建结对开展心理干预。
据悉,1984 年 10 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的问题,建立了中国大陆第一个专 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少年审 判法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开展预防、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06 年 7 月,少年法庭开始综合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10 年 9 月,上海率先在高级人民法 院设立少年法庭指导处,实现了上海地区三级法院少年法庭组织机构以及综合审判工作的全覆盖。 在 30 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邹碧华表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加强心理疏导,引导未成年人 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改变认知,修复感情,改进家庭教养方式,切实改善亲子关系,是促进未 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据了解,通过选聘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员、开设心理学培训课程、共建心理援助实践基地及设立心理咨询 工作室,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形成了以院外专业机构 心理咨询师为引导,心理学研究生为补充,院内心理辅导 员为辅助,少年审判法官为主力的“内外结合”多层级工作模式,“内外资源”相互取长补短,有力地推动 了心理干预机制的深化发展,使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少年法庭将心理疏导工作贯穿于未成年人案件庭前调查、法庭教育、调解导引、等各个环节,逐步完善 心理干预委托、启动、实施等工作程序。法庭还根据特定对象,采取针对性个案干预策略,对症疏导解决心 理问题。
在浦东新区和普陀区法院,少年法庭在民事案件开庭前会播放相关宣教片,从孩子的视角反映父母相争、 离异等对其造成的影响,并通过案例、数字、心理专家分析论述等生动鲜活地讲述法律与亲情伦理,当事人 纷纷落泪,相关案件多以调撤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