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人暴力频发,心理失衡问题亟待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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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7月24日讯息】“精神病人伤人”,是近期北京等地民众提及频率越来越高的词汇,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犹如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上空,成为人们对公共安全的忧虑。
从朝阳大悦城到马连道家乐福,北京的社会治安事件频频与精神病人联系在一起。纵观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这些有精神病史的伤人者针对不特定对象突然发起暴力攻击,其难以预防性也是人们最担心的。
伤人案件频发原因复杂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精神病人伤人事件,这些事件折射出什么现象,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中新社记者24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
对于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并没有统一的结论。从法律方面而言,此类事件折射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或贯彻不严;从社会层面来讲,存在一些人不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从而心理失衡行为失控;
需要首先强调的是,并不存在社会发展问题是导致“精神分裂症”原因的说法。从类似暴力伤人事件可以看出,实际上,不仅仅是有精神病史的人,一些社会上的心理异常者都可能会对社会实施类似的暴力行为。
“中国是一个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国家,伴随着发展出现的城乡差距、社会不公等问题使一部分人心理失衡,从而心理压力过大,自控能力减弱。”中国心理学会候任理事长乐国安对中新社记者说。
这是专家所分析的时代背景。那么如果存在伤人事件的潜在行为人,如何区分此人有没有危险性,以保证公共安全?
难以区别潜在施暴行为人
可以说,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为精神病患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现行法律对于精神病患者危害他人行为的处置主体规定的也不可谓不详细。然而从近期发生的几起暴力伤人事件(行为人不局限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看,一方面反映出一些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确实没有被强制收容起来,除此之外,也暴露出法律法规仍存在缺失。
毋庸讳言,要解决区别是否为潜在施暴行为人的问题并非易事。这在国际上也是难题。
“由于缺乏大量的实证研究,目前还不能确定发生在北京等地的暴力伤人事件是否具有普遍性,没有归纳性的结论以支撑立法。”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副主任屈学武说。法学界人士认为,应对这样的问题,立法机关在制定有关法律规范的时候,似乎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实行强制性的诊断,那有可能导致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害;如不进行强制性的诊断,那可能让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
屈学武指出,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慎重地进行通盘考虑,各方面权益都要关注到,并进行大量的调研和实证研究,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实效性。
重视公众心理干预和疏导
除法律方面的努力外,乐国安认为,在政府层面,政府应把公众心理干预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予以重视,目前高校在心理疏导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多,而比如在一些企业里,心理疏导工作还比较薄弱。此外,目前,中国心理干预工作人员的基数虽然比较大,但水平良莠不齐。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刘仁文接受采访时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建立社区机构,由社区组织有关人员和机构进行适当的、开放式、非完全隔离开也不能完全放任不管,给予人性化的待遇。
除这些“面上的问题”外,对于在社会层面如何“治本”,乐国安认为,消除人们心理失衡或心理异常的长远之计是努力促进社会往良性方向发展,避免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