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精神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提
2012-02-24
(中国全民健心网肖汉仕转载推介)
关于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提案
提案人:台盟中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民政部办理
主题词:卫生保健
近年来精神病人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了解,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精神疾病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精神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规模和内容也逐步扩大与完善。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还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等问题。造成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仍相对落后、精神疾病患者缺乏治疗情况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精神疾病的控制。由于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率低,不能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精神疾病患者,增加了防治的难度,导致残疾率升高。同时由于人们对精神疾病的了解程度低,导致社会普遍存在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和歧视,使患者、家属普遍存在病耻感,不愿就医,致使病情延误。二是精神疾病治疗的负担沉重、治愈率低。由于精神疾病患者劳动能力削弱或丧失,导致家庭收入下降,而且病态行为的破坏作用,往往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的现象十分普遍。据调查显示,精神疾病已经超过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及呼吸系统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的排名位居第一。三是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差,专业人才短缺。由于政府对精神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导致一方面医疗机构设备相对落后、病床不足;另一方面精神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对低下、工作条件艰苦、社会地位较低,许多优秀人才不愿进入精神卫生领域,原有的优秀医务人员外流改行的现象也较为严重。四是精神卫生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撑与保障。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部精神卫生工作的专门法律,精神疾病患者、从事精神疾病治疗的医务人员和受病人侵害的公民的个人安全和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切实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我们建议:
一、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加快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资源分布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着力整合各级卫生、民政等部门下属的各类精神卫生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负责,依据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辖区内人口数量、现有精神卫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二、进一步突出精神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精神卫生机构诊治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是典型的弱势群体,精神卫生服务的项目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因此要进一步明确精神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切实保障相关经费投入,避免精神卫生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逐步推动精神卫生机构服务内容的拓展,由原来单一的诊治精神疾病转变为集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于一体,并将服务范围延伸到社区,提高精神疾病防控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尽快制定出台《精神卫生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治疗、救济、就业和不受歧视等合法权益。同时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和遭受精神疾病侵害的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给予应有的保障。
四、加大精神卫生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从而消除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精神疾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适度提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留住现有人才,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精神卫生领域,壮大和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病与心理保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