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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事件后哪些人要接受心理干预

2021年04月30日 信息之窗, 心质培养 灾难事件后哪些人要接受心理干预已关闭评论 阅读 1,530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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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西北流市宣传部了解,2021年4月28日14时许,北流市新丰镇民办健乐幼儿园发生一起伤害事件,初步了解有16名幼儿、2名教师受伤,其中两名幼儿伤势较重。目前,玉林市、北流市正在组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受伤人员,公安机关已抓捕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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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对事件中的暴力感到不适,为无辜者的受伤感到难过,也为“当地群众自愿排起长队献血帮助医院急救”的新闻感动。

而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我更关注的是:这次事件发生后,有三类人群是需要心理干预的:受伤的孩子,受害者家人,以及目击者。

受害幼儿如何干预

首先是那些受伤后送医的孩子。他们需要尽快的身体治疗,但需要的不仅仅是身体治疗,更需要及早的心理干预。

按照正常的心理周期,发生这类应激事件后,第一时间里,孩子是懵的,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当事件发生了一段时间后(通常是三五天到一周内),之后,孩子可能会进入不同的心理周期。

突如其来的伤害,会让孩子的安全感被破坏,一段时间内出于恐惧不安中。“重建安全感”是这个阶段的重点之一。

孩子还很小,所以,他们往往是通过观察周围的人(主要是家长和老师)的态度来进行判断。

事件发生后,大家一般都会特别关爱孩子,但一定要给孩子讲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关爱”,不要让他陷入到一种情绪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时候千万不要让孩子产生自责感,不要让他觉得“这是因为我可能做错了什么,引发了家庭或社会的悲伤”。

此外,我们也要积极地引导孩子去接受儿童创伤的心理干预。相关的模型和方法有很多。

比如,这次事件中,可以尝试面向低幼年龄段的绘画、箱庭治疗(沙盘治疗),来帮助孩子正确地认识这种意外,尽量减少他们对于外界应激事件的深度恐惧。

创伤不仅意味着伤害,也是成长的机遇。遭遇创伤,如果可以得到及时、正确和持续的干预,也是一种成长的机会。对儿童来说也一样。

但这需要有足够的社会资源的关注和介入。希望当地的政府也好,其他介入方也好,不要快速地关注然后又冷落。对孩子来说,从创伤中恢复是一个很长期的过程。未来还需要做好定期的随访工作,才能更好地帮助这些受过伤害的孩子。

受害家庭的心理干预

我们无论怎么悲伤、怎么怜惜,都只是看客。在这一事件中,被伤害的不只是16个孩子和2位教师,更是18个家庭。那些悲痛又焦急地等在抢救室外的家长,是孩子之外受伤最重的人。

在一般的危机事件中,受害者亲属的悲怆期通常持续时间为24 ~36 小时 (很少持续6 ~8 周),在此期间,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有效的自我调整和心理干预,就有可能继发为急性应激障碍(ASD) 和创伤应激障碍(PTSD) 等。而一旦如此,在一段时间内,亲属可能会出现精神异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甚至由此带来更大的伤害。

面对这样的人群,心理干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让当事者学会对付困难和挫折的一般性方法。这样不但有助于渡过当前的危机,也有利于以后的适应。方式有很多:

主动、冷静和耐心倾听并热情关注,让他倾诉自己的内心感受,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必要时,甚至可以应用询问技术,询问他是否“想自杀”;

提供疏泄机会,鼓励对方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并认可他表露出的情感,建立同感,不要说服他们改变自己的感受。注意,这里讲究技巧,要相信他说的话,当他说想自杀时,要认真对待,当他要你对他“说想自杀的事”保密时,则不要答应;

由于创伤性应激事件使当事者情绪焦虑水平上升,并影响到日常生活,因此,要对当事者解释危机的发展过程,使当事者理解目前的境遇、理解他人的情感,让他相信我们的帮助能够缓解所面临的困境;

提高当事人信心,鼓励自助,培养兴趣、鼓励积极参与社交活动。

目击群众的心理干预

除了受伤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还有一群人容易被我们忽略,那就是灾难现场的目击群众。

可能有人觉得,他们没有被卷入,没有受伤,他们是幸运的——那是因为没有理解这些目击者的心。

在我此前关注的类似新闻报道中,注意到一些围观群众的反应,他们即使离得相当远,还是表现得非常激动,久久不能平复心里的紧张。而这次事件发生在幼儿园,目击者多数是孩子和园内教师。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例子:“法大弑师案”的目击者、广东“12·29”跳楼案的目击者、上海商院事件的目击者,还有最常被人提及的“9·11”事件目击者……当一起突发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其实轰动不过几天,顶多一个月的时间,在公共媒体上也就趋于平静了。

在旁人看来趋于平静之时,却是心理工作者觉得危机潜在之时。

试举一例,在某高校出现自杀时间后的几天里,善后事宜都已处理完毕。不过,事发班级的老师和学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不振。一开始,相关领导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学生突然离开了,总会有一些情感上的负担。然而,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过去了,老师和学生的情绪并没有明显好转,事情似乎要比想象中的严重得多。

学校请来了心理咨询老师,分别和一些情况较重的人谈心。开始,很多人都不愿开口。咨询师于是采用眼动治疗法(EMDR),借助暗示手段帮助他们说出心里积压已久的悲哀。结果发现,相当部分学生的内心都积压了很深的痛苦,向咨询师哭诉,认为死者之所以选择自杀都“和自己有关”,因此终日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之中;也有一些男生表示,死者最初在课堂上就流露出轻生的念头,如果自己能及时阻止,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见,突发事件现场的目击人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们既不属于事件核心,也未脱离事件主体,因此这一群体不如犯罪嫌疑人、受害者(及其家属)那样受关注。如果自身无法调节好情绪又不愿意寻求外界帮助,便很容易导致一些不愉快的后果。

如果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出现危机事件,现场群众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发生一些心理上的变化,即便发生了后续的伤害,也很可能会被人忽略掉是这起危机带来的隐患。

当然,这一点也逐渐被心理工作者认识到。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在处理危机事件上,已经从此前只关注受害者,到越来越多关注受害相关人。

其实,除了那些直接受伤的孩子,他们的家人,还有目击者,包括幼儿园里的其他孩子和老师,需要被关注的,还有很多人。

比如,可能其他幼儿园的家长,看到这样的事件以后也会紧张,这种紧张又会传递给身边的孩子;再比如,甚至不一定是在广西的家长,这种情绪也有可能会转嫁到远在其他地方的家长,导致过度的紧张,传递给孩子紧张的同时,又对孩子实施一些过度保护,限制孩子的一些发展,都是有可能的。

期待有更多的心理学专家和科普工作者,可以多多开展相应的科普,让更多人能够了解到——

发生了这样的不良事件后,有一些人群需要被关注,除了生理的治疗,也需要心理的干预;

此外,可以帮助人们识别一些急性应激障碍和创伤应激障碍的症状,如果发现有这样的症状,及时求助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

同时也能意识到,不必过度紧张和焦虑,做好消化,甚至可以把“创伤”化为个人成长的要素和一个汲取点。

希望受伤的孩子早日康复,更希望这样的伤害事件不再上演。

(全文转载于:天晴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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