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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的原则

2014年02月22日 心质培养 人际交往的原则已关闭评论 阅读 777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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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乐于接受并与之交往的人,心理学上称为“人缘儿”。据国外研究表明,受人欢迎的人一般具有如下特征:聆听重于表达,尊重别人的隐私,不过分谦虚,犯错误时勇于承认及坦诚道歉,不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借口,不过分讨好别人,珍惜自己和别人的时间。

不受人欢迎的个性特征

        说完什么样的人受欢迎后,同样的,什么样的个性特点不受欢迎呢?一般而言,阻碍人际吸引的个性特征主要有:不尊重他人,以自我为中心,过于功利,过于依赖,以及妒忌心强、自卑、偏激、退缩、内向不合群、充满敌意等。

当然如果想要搞好人际关系,除了良好的个性特点外,还须遵守一些常规的人际交往原则,让你在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中游刃有余:

    一、平等原则。在人际交往中总要有一定的付出或投入,交往的两个方面的需要和这种需要的满足程度必须是平等的,平等是建立人际关系的前提。人都有友爱和受人尊敬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人的这种需要,就是平等的需要。

   二、相容原则。相容是指人际交往中的心理相容,即指人与人之间的融洽关系,与人相处时的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为人处世要心胸开阔,宽以待人。要体谅他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不要斤斤计较,以免因小失大,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

   三、互利原则。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离不开互助互利。可表现为人际关系的相互依存,通过对物质、能量、精神、感情的交换而使各自的需要得到满足。

    四、信用原则。信用即指一个人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从而取得他人的信任。人离不开交往,交往离不开信用。要做到说话算数,不轻许诺言。与人交往时要热情友好,以诚相待,不卑不亢,博取别人的信任,产生使人乐于与你交往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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