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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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东西给出去其实只是行善的第一步。怎样帮助他们从根本上走出困境,同时让这些受助者在接受帮助的同时,发现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并懂得感恩,才是更值得我们去思考的。有位喜欢自驾游的朋友说,以前他喜欢带一些小礼物分发给在路上遇到的小孩子,可是现在他发现这条路上一些小孩子已经学会拦车索要礼物了,有时不给还不行了。让他感叹这里淳朴不再,殊不知这或许就是当初不恰当的善意造成的。我们常常爱心泛滥,尤其是当下支付方式的便捷,动动手指几秒就可以完成一次慈善捐助,然后自己被自己感动。殊不知不恰当的捐助,可能会扭曲某些受捐助者的心态,一旦一些受助者,把捐助当成理所当然,那么行善也如同作恶。当一个人已经习惯于接受捐助,觉得等、靠、要也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那相当于以爱心名义毁掉一个人。
一位德国老人家住农村,那里人烟稀少。二战时期的某一天,一位身穿风衣、头戴礼帽、手提皮箱的男人在他院子的栅栏外徘徊。他观察很久,知道来人很饿但又不好意思进门讨要。他上前说:“先生,您是否愿意帮我把栅栏里的这堆木头扛到那边角落里去,我老了,扛不动了。”男人眼睛一亮,连声答应“好,好!”于是脱去风衣,摘下礼帽,卖劲儿地把木头扛过去,摆放得整整齐齐。主人邀请满头大汗的客人共进晚餐,客人心情愉快地吃完晚饭,踏上旅程。二战期间逃难的人很多,老人的那堆木头无数次地从院子的两头来回扛过,而每搬一次,就会有一位客人与他共进晚餐。其实那堆木头根本不需要搬动。当一个人有能力帮助他人时,却小心地把自身的优越掩藏起来,给受助者创造一个机会,从而使他觉得自己受助是因为自己付出而得到的报偿,这同样是仁慈的。很多时候,我们帮助别人做了一点点好事善事,就大张旗鼓地向众人宣扬自己的善举,扬起自认为高尚无私的爱心大旗,忽视了受助者的尊严,将受助者的痛楚、不幸及羞愧大加宣扬,无所顾忌地炫耀自己。
中国古时候有个小孩为邻人扫雪,回家告知父亲,父亲不但没有表扬他,还扇了他的耳光,他不解,父亲说:“行善事,自己不能说,让别人口传。”父亲的话说得很深刻,做了好事让别人去说,自己不要宣扬。在我们生活中,还有些人在慷慨表示自己的关心时,借助更渺小和虚弱的人来衬托自己的高尚,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优越感可能给别人带来心灵的伤害,贫困孩子接受了我们的钱,就必须时常对我们感激,也必须比其他孩子更优秀,更不能犯错误,比别人的成绩更好……助人可以给予心灵温暖,但如果不顾对方的心理感受,就会伤害人,使之自卑。我们在帮助人时,是不是应体会一下人的尊严在其中的呐喊?怀着爱心对受助者尊重一些,不要无所顾忌地炫耀自己,真正做到你右手行善不要让左手知道,那才是真正的善举,真正的善人。
好人应该有好报。所谓好报,不仅仅是捧上一束鲜花、送上一纸支票,将其骤然置于聚光灯下,而等到有新的好人出现时,就立即将他们冷落一边。好人不是同质化的标签,而应该被还原成实实在在的个人。行善者解除了他人的困境,而他们自身的困境同样需要关注,他们的内心同样需要关照。因此,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在对待好人和善举时,应该杜绝快餐式消费的心理。制度设计上也应对见义勇为者进行适当鼓励。我们不提倡为奖励救人,但要重视制度的引导作用,让行善者得到荣誉,免除忧患。社会各界不妨有针对性地帮其解决解决困难,这是对善举最大的褒奖,也是对社会最好的示范。
举手之劳,有时可挽救一条生命,可现实中,你会伸出手来吗?我想,以绝大多数人的善良本性,是毫无疑问的。可前些年,随着一些“讹人”新闻的出现,人们做善事有了些担忧,以致“老太太倒地没人敢扶”之类的现象时有发生。做好事竟然有了惹麻烦的风险,说不定被受助者缠上身来敲诈一笔,有多少人还愿意管与己无关的“闲事”呢?做好事有风险,等于提高了行善的成本,这对于道德和良知是个极大的杀伤。其实,受助者“讹人”,毕竟只是生活中的极小概率事件。一个人只要有正常的人性,必存感恩之心,只是程度有别而已。惟有一些低级动物,比如蛇蝎、毛毛虫之类,囿于辨识能力太低,才会反咬恩人。而我们所处的毕竟是人类社会,所以“讹人”事件并不能成为我们拒绝行善的理由。
任何完美的社会制度和规则可以约束外在行为,却控制不了人心的善恶,人心才是规则生长的土壤,要想改变社会,必须先改变人心。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态中的一分子,你改变了,生态就会改变。不能因为生态不好,就成了不做善事、不做好事的理由。一个社会如果让行善成为稀缺资源,那无疑将损害整个社会和所有人的利益。某些人心中所标榜的“善”,倒也不能说是“伪善”,因为至少他们自己是真诚地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的,但说它是“蠢善”则一点也不为过。如果一个人所做的“善事”成了别人的噩梦,那么,无论这“善事”有多好多大,都是一件坏事,或者至少是一件蠢事。行善其实并不是简单的做好事,从根本上讲也是分层次的:第一种层次的行善,行善者完全出自于自我感觉良好,只是看看自己能“得到”什么。第二种层次的行善,行善者真心关心被给予的对象,看重被给予对象的状况是否因为善举而获得改善。第三种层次的行善,行善者觉得某些有利他人的行为是应该的,顺其自然要做的,不在意是否有人会受惠,或是受惠的是谁,也不需要受惠者的感谢。
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视为“贫民窟的圣人”的特蕾莎修女曾经说过:“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不要以善之名行凶,这或许是太多人都未能领悟的事。你认为他需要安抚和劝慰,而他其实只想着能不能独自穿过黑夜。你以为他应该选择更好的那一个,于是百般劝阻,却不知道有些路只能自己走,有些选择或许是错的却是心中所向。慈善,其实是应该成为一种人生的态度的。它教会你如何爱人、爱己;它教会你什么是感恩、什么是珍惜、什么是宽容;它更教会你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挑战自己、激励自己,使自己永远都能保有一种可以爱人的能力。慈善,当它成为你人生的一种态度时,它与你同在。无论是你帮助的那些人,还是你自己,它是阳光,它更是力量!
首先,我们施舍给别人的,应该是他最需要的东西;第二,应该是对他有用的东西;第三,应该是他满意的东西;最后,最好是能经用的东西。我们首先要考虑别人是否需要,否则施舍的就是无用的装饰品。施予所有人的恩惠,没有一个人会领情的。想让别人感激你,就不要总是施予。不要让任何人觉得你是在故意表现得很慷慨。多施舍,但是要无声无自成地,不要搞得满城风雨。不要让他因为你为他所做的使他背上负担。赠送者要马上忘记他赠送了礼物,受赠者要永远不忘记他接受的恩惠。有时一个人自己很贫穷,却忘记了自己的贫穷而施舍别人,虽然他只施予了一点点,但他的施予是十分高尚的行为,并让我们感到受恩深重。而有的人并不是真心施恩的,他只是为了自己的荣誉才施恩的,而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帮助而施舍的!不要像一个高利贷者一样,把自己每一笔施恩都记得一清二楚,一天一天计算着得到回报的时间。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总是不想这些事情,只有在别人报答自己的时候,才会记起自己曾给别人恩惠,他总是只记得自己欠别人什么。跟投资一样,做慈善是一件智慧密集的事情。在这方面,投资家具有天然的优势,因为投资活动对智慧的要求极高。卡内基甚至认为:富有智慧的行善比赚钱更难。依据其智慧与精神的高度,人类的活动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也是最高的一层,是制造与生产思想与观念的活动;第二层是依据特定的思想来设计与建立政治制度的活动;第三层是受特定的思想与观念的影响所做出的日常社会行动。这三个层次与慈善活动的结合,也就形成了慈善活动的三个境界:一是资助与支持思想与观念生产的慈善;二是资助与扶持建立特定政治制度的慈善;二是资助与扶持特定救助行动的慈善。
思想与观念是有后果的。人类从好思想中获益,大于从任何产品与行动的获益;从恶思想中受害,也大于任何凶器与暴行。就短期的救急而言,给饥饿者提供食物,给病患者提供救治,给不能蔽体者提供衣物,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长远来看,慈善的真正意义在于丰富与改良那些能驱动人类进步、提升人类灵魂的精神食粮。爱心与责任,是慈善的两个人性源泉。而爱心、责任,是做一个完整的人必备的素质。不追求做一个完整的人,很难有这种素质。他有的可能就是顾影自怜,自我表现,自我炫耀,自以为是……这都是极端自恋的表现,这都不是要做慈善,因为他放弃了自我思辨与自我批判,他缺乏诉诸于灵魂的意识,而只是诉诸于外的,或者说只有外在面向的东西,站在一个局外人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因此,他游离了社会,也游离了自我,去干嘛了?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他不是在做慈善。因为,做慈善就是做人,他不做人了,又怎么做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