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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犯罪手法特点及犯罪心理及其启示

2014年02月20日 健心资料 周克华犯罪手法特点及犯罪心理及其启示已关闭评论 阅读 999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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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华的名字,一夜之间让无数人充满憎恨、愤怒,又倍感神秘。一切源于周克华先后在重庆、湖南和江苏三地作案8起,8人死于其枪下,给人们的心理安全造成巨大的伤害,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了解其心理特点,加强心理防患十分必要。
    
作案手法的特点
    
        第一是目标明确。从作案时间上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经过了精心准备,而银行系统上午九十点钟业务量比较大,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也较多,目标选择性大。此外,经过一个早晨的紧张忙碌,九十点钟人的体能会明显下降,反应能力相对降低,犯罪嫌疑人则是有备而来 ,机能及反应处于最佳状态。 
    
        第二是钱财犯罪。他现在缺钱,钱财就是他的动机,而且,从银行取款出来的人,犯罪嫌疑人经过事先的精心准备,到现场蹲守或踩点,选择作案目标,使得犯罪比较容易得手。
     
        第三是枪击,而且枪法很准,心狠手辣,干净利落,不留痕迹。嫌犯之所以能一枪打到要害部位,是因为近距离射击,加之作案人心理稳定,因而较容易做到。而在短时间完成作案,则是因为作案人动作麻利,加之事前已“踩好点”,所以能按计划逃跑。
       
        第四滥杀无辜,为获取钱财无视无辜者的生命,做人起码的同情、同理心缺失。
    
 周克华的贪婪、报复心理
    
        周克华当年在武汉因为保留的一支火药枪被收,去警方索取时被判坐牢。这件事是周克华性格大变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据知情人透露,周克华在武汉坐牢结束后,周克华的心理逐步脱离常态,责任推诿,一味怨天尤人,不从自身归因,产生心理失衡,就有了报复社会、满足私欲的想法。由于一直没有得到心理干预,其好逸恶劳、贪婪、侥幸、报复、挑战社会的心理在犯罪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膨胀。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特征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动机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罪犯在社会、家庭或者单位,长期遭受挫折和打击,集聚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导致了报复社会犯罪动机的产生,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蓄谋已久的。
    
        罪犯从对社会不满到采取报复社会的犯罪行动,期间有一个临界点,只有不满情绪累积超过了这个临界点,罪犯才会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很多时候是因为一件偶然的事件才引发犯罪行为的产生。
    
        犯罪目的的报复性。罪犯一般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满足物质追求,而纯粹是在偏激情绪支配下,对社会、他人进行报复,试图给国家、群体、他人造成损失,扰乱社会秩序,以宣泄其对社会的仇恨和不满。报复社会型犯罪往往以无辜的人作为目标,特别是儿童、学生、老人和妇女最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其作案地点往往选择人流密集的区域,以期扩大事态,造成影响。罪犯在实施报复社会型犯罪时,完全丧失了理智,手段、方法无所不用其极,心态十分疯狂。

留给人们的启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在提取现金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取款时除了要防止他人偷窥密码,提取现金后,不要急于离开银行,仔细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必要时,可以与警方联系,由警察护送存取现金。
        同时,提醒我们的司法机关在对罪犯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心理辅导与心理治疗,实施心理矫治,避免仇恨、报复心理的膨胀;同时也要重视对正常人的心理保健,实施全民健心,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维护全民的心理健康,正确对待挫折,学会自我调适与行为自控,避免心理失衡与反社会心理及越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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